“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”出自战国时期孟子的《鱼我所欲也》,是《孟子·告子上》第十节的核心名句。这句话以“鱼与熊掌不可兼得”为喻,提出在生命与道义的冲突中应选择道义的价值观,成为儒家“义利之辨”的经典表达。
《鱼我所欲也》全文围绕“性善论”展开,通过层层论证阐明“义”重于生命的道理:
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?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孟子以“鱼和熊掌”的取舍类比“生命与道义”的选择,指出**“所欲有甚于生者”的“义”与“所恶有甚于死者”的“不义”**,是人类普遍具有的“本心”。这种“本心”表现为:即使是饥饿的路人,也不愿接受轻蔑的施舍(“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”);而有人却为了“万钟俸禄”“宫室之美”放弃原则,这便是“失其本心”。
文中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与“万钟俸禄”的对比,揭示了道德选择的本质——不为物质利益牺牲尊严与正义。孟子强调“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”,认为坚守道义并非圣贤专属,而是每个人都能保持的人性光辉。
作为儒家思想的重要命题,“舍生取义”深刻影响了中国文化中的价值观。它不仅是文天祥“人生自古谁无死,留取丹心照汗青”的精神内核,也成为当代社会倡导正义、坚守底线的道德标杆。在物质诱惑日益复杂的今天,这一思想提醒人们:真正的价值选择,在于守护比生命更珍贵的“本心”与道义。
你是否曾在生活中面临类似“鱼与熊掌”的选择?那时你心中的“义”又是如何权衡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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