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能尽物之性,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;可以赞天地之化育,则可以与天地参矣”出自儒家经典《中庸》第二十二章,是“至诚尽性”哲学体系的核心命题。其意为:通过充分发挥万物的本性,人能够辅助天地化育生命;当达到这种境界时,人便能与天地并列为三,实现天人合一。
这句话所在的段落完整呈现了儒家“内圣外王”的修养路径:“唯天下至诚,为能尽其性;能尽其性,则能尽人之性;能尽人之性,则能尽物之性”。这里的“至诚”并非简单的道德诚实,而是指契合天道的纯粹状态,是儒家追求的最高精神境界。宋代理学家朱熹解释“尽其性”为“德无不实,故无人欲之私”,强调通过去除私欲来彰显本然之性,使“天命之在我者,察之由之,巨细精粗,无毫发之不尽”。
“赞天地之化育”的“赞”字意为“辅助”而非“创造”,体现了儒家对自然规律的敬畏。与道家“无为”不同,儒家主张通过积极修养参与天地生生不息的过程。如《中庸》所言,人并非被动顺应自然,而是通过“尽己之性→尽人之性→尽物之性”的递进,最终实现“与天地参”的主体性地位。这种思想与现代生态伦理中的“协同共生”理念高度契合,强调人应成为自然的守护者而非主宰者。
这一命题在《中庸》全文中具有枢纽地位。它上承“天命之谓性”的宇宙论,下启“至诚如神”的实践论,构建了从个人修养到宇宙关怀的完整逻辑链条。郭店楚简《性自命出》“性自命出,命自天降”的观点,进一步印证了先秦儒家“性情一本”的思想底色——性与情皆源于天,通过情感的自然流露实现天性的完满。当人既能“尽己之性”又能“尽物之性”时,便突破了主体与客体的对立,达到《中庸》“致中和,天地位焉,万物育焉”的终极理想。
这种将个人修养与宇宙秩序相贯通的智慧,为当代社会提供了重要启示:在技术狂飙突进的时代,人对自然的“辅助”而非“征服”,或许正是文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。正如钱穆先生所言,先秦儒家从未将人与自然割裂,而是追求“天人合一”的圆融境界。当我们重新审视“与天地参”的古老智慧时,看到的不仅是古人对宇宙的敬畏,更是对人类存在价值的深刻洞察——真正的强大,在于与万物共生共荣的和谐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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